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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訊息
扣繳稅款開放以活期存款帳戶或信用卡繳納
日期:113-06-20

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,隨著數位化時代來臨,繳稅方式更趨多元,以往扣繳單位繳納各類所得扣繳稅款,僅能使用現金、票據或晶片金融卡繳納,為提升扣繳單位繳稅便利性,國稅局近年陸續開放「活期存款帳戶」及「信用卡」線上繳稅方式,提供更便捷服務。

該局說明,使用活期存款帳戶或信用卡線上繳納各類所得扣繳稅款,須透過各類所得憑單資料電子申報系統,其使用方式說明如下:
一、活期存款帳戶繳稅:以扣繳單位之工商憑證或組織及團體(XCA)憑證作為身分驗證,選擇使用扣繳單位之活期存款帳戶繳納,線上繳稅成功後,稅款立即從存款帳戶扣款,一經繳稅成功,不得取消或更正。
二、信用卡繳稅:以扣繳單位之工商憑證、組織及團體(XCA)憑證或帳號密碼(即簡易認證)作為身分驗證,選擇使用扣繳單位之信用卡(企業卡)或負責人本人之信用卡繳納,但以1張信用卡為限,一經授權繳稅成功,不得取消或更正授權金額。

該局進一步說明,透過前揭方式線上繳納各類所得扣繳稅款後,繳稅金額如有變動,屬稅額增加者,就稅額增加部分,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(https://www.etax.nat.gov.tw)列印附條碼繳款書,向代收稅款金融機構(郵局不代收)或便利商店(限3萬元以下)繳納;屬稅額減少者,可逕洽稅籍登記所在地之國稅局所屬分局、稽徵所辦理退稅。

該局籲請扣繳單位多加利用活期存款帳戶、信用卡或晶片金融卡線上繳納各類所得扣繳稅款,減少臨櫃繳稅等候及往返路途時間。如有任何疑問,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-000-321洽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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