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焦點新聞
副執行長李碧菁出席「114年7月颱風豪雨雲嘉南災後復原前進指揮所第四次工作會議(雲嘉地區)」
日期:114-08-06資料來源:雲嘉南聯合服務中心

行政院雲嘉南災後復原前進指揮所6日在嘉義縣舉辦「114年7月颱風豪雨雲嘉南災後復原前進指揮所第四次工作會議(雲嘉地區)」,由行政院政務委員暨指揮官陳金德主持,行政院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副執行長李碧菁出席與會。為加強工班量能,行政院雲嘉南災後復原前進指揮所協調教育部,動員成功大學、臺南大學、高雄醫學大學、中山大學與正修科技大學等五所位於南部的高等學校,整合其校內合作之工班資源,組成至少十組技術團隊,優先投入臺南後壁區的修繕與拆除工作。

 

現階段的重建重點包括五項措施:家園復原慰助金、中央機關專責協助、上工津貼補助、媒合簽約獎勵金,以及營建廢棄物由政府負責。這些方案相互配合,從資金補助到人力媒合,再到廢棄物清運,全方位支持災後家園重建,並特別強調對弱勢族群的協助,政府將全額負擔低收入與中低收入戶的修繕或拆除費用。

 

陳指揮官指出,低收入與中低收入家庭的弱勢戶,其受損民宅修繕經費由政府全額負擔。若受災住宅需全面拆除,不論是弱勢戶或一般戶,只要在9月底前經政府媒合工班完成拆除,所需費用由政府全額支應,確保民眾在重建過程中無後顧之憂。

 

家園復原慰助金方面,行政院於7月18日核定計畫,提供災民即時經濟支援,依受損面積核發每戶5萬至10萬元不等的補助,行政院公布之災區範圍統一適用,並已撥付地方政府20億元經費。一般戶的修繕補助,須在8月31日前與政府媒合廠商簽約,即可申請2萬元尾款補助。尚未拆除的住戶,若願意自行雇工並在9月底前完成拆除作業,也可比照申請2萬元的拆除補助,以利整體災區重建作業推進。災民若於8月17日前與媒合廠商完成簽約,政府將加碼2萬元獎勵金;若選擇拆除不再重建者,委由政府媒合並於9月底前完成拆除,拆除費用由政府全額負擔;自行雇工者則補助2萬元。

 

為提高修繕能量並保障工程進度,政府也提供「上工津貼補助」,針對進場協助修繕的廠商,依損壞面積發給1.5萬至3萬元不等的津貼;已完成修繕的業者,如可提出佐證資料,也可追溯申請。

 

災後廢棄物清運方面,政府也積極處理石綿等具潛在風險之建材,目前臺南與嘉義地區已清理4萬5,650公噸廢棄物及872公噸石綿建材,未來對於政府媒合廠商進行民宅修繕產生的營建廢棄物,也將由政府負責清運,協助營造廠商排除施工障礙,提升整體修繕效率。

 

符合復原慰問金請領資格之受災戶可向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洽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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