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提高我國視覺藝術的國際能見度,「文化部補助視覺藝術產業辦理或參加國際藝術展會」112年第一期補助即日起受理線上申請,10月31日截止收件,歡迎從事視覺藝術產業者,如畫廊、藝術中心等提案申請。
文化部每年補助國內視覺藝術團體參加國際藝術博覽會,並支持團隊自辦國際藝術展會,以拓展國際藝術市場,自101年起迄今,已支持臺灣藝術家及藝術作品進入歐洲、美洲、亞洲等國際市場,參與如紐約斐列茲藝術博覽會、香港巴塞爾藝術展、巴塞隆納LOOP國際錄像藝術博覽會等國際藝術博覽會。
為簡化業者申請流程及無紙化作業,採線上申請機制,無須寄送紙本申請書,歡迎符合申請資格者提案,提案內容可包含辦理或參加國際藝術展會,整體規劃策展、宣傳、行銷等相關事宜。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止,為避免網路壅塞影響報名權益,建議申請者即早完成線上報名程序。詳細資訊請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(
http://grants.moc.gov.tw/Web/)查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