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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訊息
分階段開放長照人員查詢繼續教育積分累積數
日期:111-08-01

      已領有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證明文件之長照人員,將自112年6月3日起陸續屆滿有效期間。為便於長照人員查詢已累計的繼續教育積分數,衛生福利部已建置「長照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系統」,今年自8月1日起分階段開放提供長照人員進行積分查詢。

      依「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」規定,長照服務人員認證證明文件有效期間為六年,六年內應完成包含專業課程、專業品質、專業倫理、專業法規等長照人員繼續教育課程,積分合計達一百二十點以上始可更新認證證明文件。

      自106年6月3日開始,首波依「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」申請認證之長照人員,其認證證明將於112年6月起效期屆滿,為使該等人員可盡快查詢目前累積之積分數,避免系統開放初期湧入大量長照人員使用查詢影響系統效能,衛生福利部將分階段開放查詢,自111年8月1日起至9月底,優先讓112年底前認證證明文件屆期之長照人員查詢,透過使用系統回饋意見,藉以優化調整系統,111年10月起再分階段開放113年1-6月證明文件屆期之長照人員查詢,並於112年起全面開放所有領證長照人員查詢所累積之積分數。

長照人員繼續教育積分查詢網址如下,https://ltcpap.mohw.gov.tw/molc/,有關長照人員繼續教育積分查詢之疑問,可至本部長照2.0專區「常見問題」、「衛生福利部長照機構暨長照人員相關管理資訊系統」首頁最新消息查閱,或請洽原辦訓單位及積分認可單位(積分認可單位洽詢電話詳見附件),亦可逕洽系統客服專線:02-7714-3958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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