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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公布112年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簡章
日期:112-04-24資料來源:教育部

為鼓勵華語教師取得華語教學專業認證,教育部將於112年7月22日、23日辦理「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」,考試簡章已公布於本考試報名系統(網址 https://gra103.aca.ntu.edu.tw/cpt/apply/)及教育部全球資訊網(http://www.edu.tw)—「認證檢定及留考」專區,請逕點選「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」頁面下載。

本項考試由國立臺灣大學承辦,報名時間自5月15日上午10時起至5月31日中午12時止。考試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,應試者上網填妥報名資料後,須將報名表列印並以掛號郵寄至「國立臺灣大學教務處研究生教務組」,不受理現場報名。

教育部表示,本考試於外語成績採計期限將比照109年及110年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疫情影響公告,不將109年及110年列入期限計算,考生申請核發證書時,可提供申請證書日前3年內(扣除109年及110年)測驗並符合認定基準之成績單影本或證書影本,範例如下:107年考生於112年10月31日申請證書,需提供107年10月31日至112年10月30日止符合認定基準之成績單影本或證書影本,以利核發證書。

「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」自95年舉辦以來已邁入第18屆,考生累計達3萬0,894人,共計有5,657人取得華語教學能力證書。教育部表示,取得本考試證書有助於爭取赴國外任教或實習的機會。經統計,教育部近期每年平均選送約200餘名華語教師及近100名華語教學助理赴美洲、歐洲、東南亞及東北亞等22個國家任教或實習。

華語教學人員除於當地進行華語教學外,對於促進國際合作及推廣臺灣文化均有莫大貢獻。教育部歡迎有意願到海外擔任華語教學工作者報名參加「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」,有志報考者請儘早依照簡章規定備齊報名表件,以免錯過報名時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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